北京育儿假正式文件,北京 育儿假
北京育儿假2023年新规定
法律主观:
北京育儿假期的规定:1、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2、夫妻双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调整延长生育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法律客观: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女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
北京育儿假期2022年新规定
育儿假期是5个工作日。夫妻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之前,夫妻双方各自享有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经过单位的同意,还可以对育儿假进行分配,比如男方可以享有6天的育儿假,然后女方享受4天的育儿假,只要合起来的天数未超过10日。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九条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女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
夫妻双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调整延长生育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2022年国家规定育儿假
育儿假期根据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而有所不同,通常为5-10天左右。
育儿假一般是指刚生育子女的父母,在一定时间内享受育儿假期的福利制度。因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
一、广东省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申请文件及申请程序具体以公司为准,一般可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材料、子女出生证明或身份证、休假申请书等。
二、天津市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日的育儿假。此外,还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减免经济困难家庭入托、入园、入学等费用,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三、北京育儿假期2022年新规定是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在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那么,育儿假包括周末吗?
育儿假通常不包括周末,因为育儿假假期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而周末属于公休日,不算工作日,因此育儿假10天不包括周末。累计十天的育儿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育儿假”与“公休假”属于不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包含关系,不与公休假抵扣。
北京产假最新规定2022
北京产假的规定如下:
1、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2、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3、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6、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7、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8、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育儿假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
2022年11月1日起,《劳动法》关于育儿假的规定开始执行。
相关规定总结如下:
①育儿假所指的年度是日历年,从孩子出生起至3岁的期间为36个月(含36个月)。育儿假在一个日历年内可以休四次,最后一次必须在孩子36个月大之前休完。
②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正常出勤率支付。3岁以下的夫妇每年有权享受总共10天的育儿假,被视为出勤。育儿假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次累计。
③休假期限和待遇标准由用人单位依法规定,奖金由用人单位的自主决定。
另外,不同地区的育儿假天数也会有所不同。比如,北京子女在未满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而河北每年可享受10天的育儿假,山西每年可享受15天的夫妻双方休假,因此具体休假要求和细则应根据当地实施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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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绊嘉妇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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